“四体二用”说中的“四体”指的是象形、指事、会意、形声四种造字法,“二用”则指转注、假借两种用字法。“四体二用”是清代语言学家戴震分析汉字“六书”得出的结论,形成于乾嘉时期。
示例:
1、象形字:人、马(繁体)、日、吉等等。
2、形声字:舶、草、盟等等。
3、会意字:明、休、及、既等。
4、指事字:一种抽象的造字方法,也就是当没有或不方便用具体形象画出来时,就用一种抽象的符号来表示。
5、转注字:许慎说:“转注者,建类一首,同意相受,考、老是也”。所谓“建类一首”,就是指同一个部首;“同意相受”就是指几个部首相同的同意字可以互相解释。
6、假借字:假借已有的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表,这种跟借用的字的形义完全不合的字就称为假借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