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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试乡试会试殿试顺序

更新时间:2026-05-13 22:20:31

古代科举考试的顺序由低到高为院试、乡试、会试、殿试。

1、院试:

院试是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。因学政又称提督学院,故名。清初沿明制,各省提学官称提学道,亦沿称“道试”。凡经府试录取的童生均可参加, 其报名、填写履历、廪生作保等手续与府试、县试略同。学政于驻在地考试就近各府应试童生,其余各府则依次分期亲临考场主持。考试分正试、复试二场。试八股文与试帖诗,并默写《圣谕广训》百数十字。

2、乡试:

乡试是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之一。唐宋时称“乡贡”、“解试”。由各地州、府主持考试本地人,一般在八月举行,故又称“秋闱”。明、清两代定为每三年一次,在各省省城(包括京城)举行,凡本省生员与监生、荫生、官生、贡生,经科考、岁科、录遗合格者,均可应试。逢子、午、卯、酉年为正科,遇庆典加科为恩科,考期亦在八月。

3、会试:

会试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的中央考试,因考试在春天举行,故又称为春试或春闱。应考者为各省的举人,录取者称为“贡士”,第一名称为“会元”。会试,科举考试名目之一。

所谓会试者,共会一处,比试科艺。由礼部主持,在京师举行考试。会试在北京内城东南方的贡院举行。会试的主考官4人(明代为2人)称总裁,以进士出身的大学士、尚书以下副都御史以上的官员,由部都请派充。

4、殿试:

殿试又称“御试”、“廷试”、“廷对”等,是唐、宋、元、明、清时期科举考试之一。殿试由内阁预拟,然后呈请皇帝选定。会试中选者始得参与。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、选拔官员等第。殿试为科举考试中的最高一段。由武则天创制于神都紫微宫洛城殿,所以是从唐开始的。殿试第一名称为状元。

古代科举制度分为六级:

童生(第一级县试)——刚开始学习的小孩。相当于高中毕业,因为他们可以算是有学问的人。

秀才(第二级府试)——最低级的考试合格者称为生员,也叫秀才。相当于高中毕业。

举人(第三级院试)——生员(秀才)应三年一度的乡武,合格者称为举人。相当于大学生或研究生,因为他们毕竟是从众多的秀才中脱颖而出的。

贡士(第四级乡试)——参加全国范围科举考试(会试)及格后获得的资格,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。

进士(第五级会试)——举人参加在北京的会试殿试,合格者称为进士。确切地说,它是一种类似职称月举行,所以也叫春闱。参加考试的人必须是举人,考试合格后就是准进士,待殿试合格后,则为进士。

探花(第六级殿试)——殿试第三名称探花。

榜眼(第六级殿试)——殿试第二名称榜眼。

状元(第六级殿试)——南宋以后,殿试第一名称状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