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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权在民是谁提出的

更新时间:2026-05-14 01:57:30

主权在民是卢梭提出来的。

卢梭的传世之作《社会契约论》中一直贯彻主权在民的核心思想,他认为一个民主的政府必须把权力完全交给这个国家的全体公民,然后再由全体公民把权力赋予给一个组织,即民选的政府。

卢梭(1712年6月28日-1778年7月2日),法国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、哲学家、教育家、文学家和浪漫主义文学流派的开创者,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。主要著作有《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》、《爱弥儿》、《社会契约论》、《新爱洛伊丝》和《植物学通信》等。

卢梭出身于瑞士日内瓦的一贫苦家庭,当过学徒、仆役、私人秘书和乐谱抄写员,一生颠沛流离备。1749年以《科学与艺术的进步是否有助敦化风俗》一文而闻名,1762年因为发表《社会契约论》和《爱弥儿》而遭到法国当局的追捕,被迫避居瑞士、普鲁士和英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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