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言默戒》告诉我们的道理是该说不说和不该说却说,都会招致灾祸,说话做事要适宜。
《言默戒》是杨时写的一篇文言文。全文如下:邻之人有鸡夜鸣,恶其不祥,烹之。越数日,一鸡旦而不鸣,又烹之。已而谓予曰:“吾家之鸡或夜鸣,或旦而不鸣,其不祥奈何?”
予告之曰:“夫鸡鸣能不祥于人欤?其自为不祥而已。或夜鸣,鸣之非其时也;旦而不鸣,不鸣非其时也,则自为不祥而取烹也,人何与焉?若夫时然后鸣,则人将赖汝以时夜也,孰从而烹之乎?”
又思曰:“人之言默,何以异此?未可言而言,与可言而不言,皆足取祸也。故书之以为言默戒。”
杨时(1044—1130),字中立,南剑州将乐县(属今福建将乐)人。生于宋仁宗庆历四年,卒于宋高宗建炎四年,年八十七岁。(疑年录作生于皇祐四年,卒于绍兴五年,年八十三岁;宋史本传不著卒于何年,亦作八十三年。此从直齐书录解题。)幼颖悟异常,能属文。稍长,心经史。熙宁九年,(公元一〇七六年)中进士第,调官不赴。学于程颢,颢死,又学于程颐。杜门不仕将十年。历任州一级的司法、防御推官、教授、通判等职,历知刘阳、余杭、萧山三县,多有惠政。高宗时,官至龙图阁直学士致仕,优游林泉,以读书讲学为事。东南学者,推为“程学正宗。”朱熹、张栻的学部,皆出于时。学者称为龟山先生。卒谥文靖。时著有《龟山集》二十八卷,《文献通考》及二程粹言《四库总目》等,并行于世。
